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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肿瘤筛查与预防指南--乳腺癌

2019-08-05 15:09

高危对象

1.未生育,或≥35岁初产妇;

2.月经初潮≤12岁,或行经≥42岁的妇女;

3.一级亲属在50岁前患乳腺癌者;

4.两个以上一级或二级亲属在50岁以前患乳腺癌或卵巢癌者;

5.对侧乳腺癌史,或经乳腺活检证实为重度非典型增生或乳管内乳头状瘤病者;

6.胸部放射治疗史(≥10年)者。

注:一级亲属指父母、子女一级兄弟姐妹(同父母)

二级亲属指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上述情况均为乳腺癌高危因素,伴2条及以上因素时,应考虑为高危乳腺癌对象。

 

筛查建议

1.一般妇女

乳腺自查:20岁以后每月检查一次;

临床体检:20-29岁每三年一次,30岁以后每年一次;

X线检查:35岁,拍摄基础乳腺片;隔年一次乳腺X线检查(钼靶);>40岁,每1~2年一次乳腺X线检查,60岁以后可隔2~3年乳腺X线检查1次。

超声检查:30岁以后每年一次乳腺超声检查。

2.乳腺癌高危人群

鼓励乳腺自查,20岁以后每年做临床体检1次,30岁以后建议乳腺核磁共振(MRI)检查。

 

预防建议

1.健康生活方式,远离烟酒,合理营养,保持健康体重,坚持锻炼。

2.适时生育,母乳喂养。

3.参加乳腺筛查,定期体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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